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1
甲方:
乙方:
應乙方生產(施工)項目的需要,甲乙雙方就派遣勞務人員一事,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茲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乙方因在國公司(廠)生產(興辦)
產品(業(yè)務)的需要,委托甲方在中國境內招聘名勞務人員,由甲方進行培訓并將勞務人員派給乙方工作。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為__年,到期如需要續(xù)期,雙方必須辦理續(xù)簽合約手續(xù)。
第二章勞務人員的工資待遇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工資由乙方支付。工資實行底薪制,每人每月底薪為__元,具體為__元,具體工資標準按
第三條勞務人員每周工作__天,每天工作___小時,超時工作按
第四條勞務人員工資的支付從勞務人員抵達工作地起算,直至合同結束之日止。
第五條勞務人員節(jié)假日待遇為__,探親假為__,探親假往返旅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享有人身勞動保險保障。
第三章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權益
1、按照乙方的需要與要求招聘選擇勞務人員,協(xié)助乙方對勞務人員進行考核與培訓;
2、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國(境)所需的文件、護照及有關手續(xù);教育勞務人員遵守當地法律法規(guī)、廠紀廠規(guī)及《勞務人員手則》的規(guī)定,信守合同,勤奮工作。
3、協(xié)助顧主在對勞務人員進行管理過程中,協(xié)同乙處理有關糾紛。
4、按照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收取勞務費。
5、甲方、乙方和勞務人員三方需簽訂《外派勞務協(xié)議書》,確定三方的具體職責。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和權益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在勞務所在地的入境、居留、工作許可等手續(xù);為勞務人員辦理人身勞務保險,并承擔所需費用(保險單副本于勞務人員抵達工作地7天內傳真給甲方備案);出國前為勞務人員在中國境內輸人身以外保險;
2、為勞務人員提供適宜的食、宿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按期發(fā)放勞務人員工資;
3、對勞務人員的工作生活等進行管理過程中,對不守紀律勞務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提出處理意見,協(xié)同處理所出現的糾紛。第四章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對勞務人員的管理,甲方協(xié)助乙方進行管理。
第十條凡涉及勞務人員的利益,人員病、傷亡及有關人事處理事宜,乙方在提出處理意見時,須即時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行。
第十一條勞務人員經醫(yī)院醫(yī)生確診證明其因病因傷不能勝任工作被解聘時,乙方應結清勞務人員的工資和有關費用,回程費用由乙負擔;勞務人員因嚴重違反合同條款或嚴重違犯規(guī)章被解雇者,其回程旅費由被解雇人員處理。
第十二條對勤奮工作、表現突出的勞務人員,要給予相應獎勵。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若因乙方或乙方所在地政治、社會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執(zhí)行構成違約,乙方須補償甲方為履行本合同所付出的勞務人員體檢、培訓、辦理出國手續(xù)的各項費用開支;違約造成勞務人員提前返國者,乙方需按三方另簽《外派勞務協(xié)議書》規(guī)定,賠償勞務人員的損失。
第十四條各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條款(第七、八條)構成違約,違約方須承擔該違約所發(fā)生的費用和責任。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十五條合同期內如果遇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天災、戰(zhàn)爭)或因政局變動改變新法例,致使合約不能如期執(zhí)行時,乙方須保護丙方安全,必要時協(xié)助丙方回國并支付回程旅費。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達成和解,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中國法律進行裁決,雙方必須服從該仲裁裁決的最終裁決。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實施,甲、乙兩方和受派遣的勞務人員(第三方)另外簽訂《外派勞務協(xié)議書》,該協(xié)議書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如有不完善之處,由甲、乙雙方商定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章合同的實施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yè)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yè)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yè)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y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yī)療費用報銷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xié)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醫(yī)療期。醫(y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y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fā)。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6條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y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guī),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乙方的規(guī)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yè)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yè)務聯(lián)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xù)。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guī)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guī)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xié)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guī)章制度和協(xié)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guī)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嚴重違反乙方規(guī)定(此規(guī)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xié)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xié)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xù)。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fā)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guī)定的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國家無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至周歲,并具有畢業(yè)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yè)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雇傭合約必須采用香港有關當局規(guī)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雇員的雇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雇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雇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工種人數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雇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并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雇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yè)臨時停產、息業(yè)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jié)、假日。節(jié)假日加班與當地雇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guī)定并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于受雇及在雇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yè)病或發(fā)生有關醫(y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yī)藥費及住院費,并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yī)療服務和職業(yè)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yè)疾病醫(y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y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xù)受雇,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fā)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zhí)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y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xù);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guī)、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xù)并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后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guī)定支付;
(6)負責在規(guī)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yè)、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guī),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fā)生借貸關系;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fā)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xù)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xù)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fā)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并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xù)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xié)商續(xù)訂。勞務人員到期后須返回內地;續(xù)約后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并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xié)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guī)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xù)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zhí)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并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戶籍地址:
電話:
由于甲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雇用乙方為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正式勞務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xié)商續(xù)簽勞務協(xié)議。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yè)務尚未結束,則合同順延至有關工作業(yè)務結束。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該崗位職責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的特別規(guī)定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天,每天工作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yè)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的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繳納和保管。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zhí)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甲方有以下情況時,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xié)議”。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如未續(xù)簽,則視為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guī)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4.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
5.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決,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為(a、超過退休年齡;b、有其他工作,在甲方處兼職)人員,不具備與甲方簽訂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乙方亦清楚與甲方不是勞動合同的法律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xié)議,共同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xié)議期限為/年。本協(xié)議于20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20____年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從事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具體勞務內容和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參加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安排的培訓、學習,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勞務。
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的業(yè)務操作流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財產。
乙方出現任何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xié)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勞務報酬按(小時/計件)核算,元/小時/件,每月結算一次;雙方均同意勞務費相關稅費按甲方公司財務制度(合法合理)。
第七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
1、本協(xié)議期滿的;
2、乙方服務的項目合同終止或提前終止的;
3、雙方就解除本協(xié)議協(xié)商一致的;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的;
5、因本協(xié)議簽署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xié)議無法履行的。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的,需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本協(xié)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fā)生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醫(yī)療費用自理,醫(y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依據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xié)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前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在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尾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lián)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xié)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fā)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lián)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個人勞務合同建筑工地篇6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現乙方承包甲方發(fā)包的路肩分部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路肩
2、工程區(qū)域:蘭花洞大橋---豐都收費處
3、承包內容:路肩基層清理、鉆孔、模板,鋼筋,砼(上料、攪拌、運輸)、養(yǎng)護等。
4、承包范圍:路肩工程所涉及到的人工,機械,材料等(其中鐵釘、打雜料,鐵絲一
次性補助5000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勞務承包6、質量要求:按JTGF80/1-20__(公路工程檢驗評定標準)中的路面工程,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__)檢查驗收,一次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7、工期要求: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等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乙方工作:
1、乙方負責履行施工合同范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jiān)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設計變更。
四、關于質量的約定: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國標JTGF80/1-20__、JTGB01-20__等相關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方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本工程質保期為1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
五、工期的約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業(yè)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價款和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施工承包價格(包工,包料),路肩元/m。
(結算方量以業(yè)主,監(jiān)理收方為準)。
2、本承包價格包含所設施工圖中的人工費、機械費、材料、油料、進退場、材料租賃、上運費、資料費等。
3、付款方式:
4、每月按實結算,按實際的結算方量的工程款的80﹪支付給乙方。
5、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將工程量余款的15﹪支付給乙方,剩余工程量的5﹪
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后3個月結清余款。3
七、材料的約定:
1、所有的水、油、電、機具、材料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嚴格要求。
2、乙方嚴格按規(guī)定搭設好安全設施,為作業(yè)工人提供安全作業(yè)保障,專人負責安全
檢查,指揮、協(xié)調,嚴禁在施工現場發(fā)生違法亂紀等行為。
3、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要做好臨邊防護,有安全提醒標示,實行全交通管制施工,嚴
禁其他無關人員在施工區(qū)域逗留。
4、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開好安全短會,做好安全記錄,必須為工人
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設施未經檢查驗收,不得使用。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附:路肩的施工主要內容(包工、包料)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