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租賃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1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yǎng)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包括北京公司車輛。
3、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實行統(tǒng)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yǎng)。定點廠家擇優(yōu)選定兩家。
4、行政人事部負責全部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管理。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兼任。
二、駕駛員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2、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
4、車輛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提出維修與保養(yǎng)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5、負責車輛年檢。
三、車隊長職責
1、協(xié)助行政主管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tǒng)一管理;
2、對需要維修與保養(yǎng)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
3、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yǎng)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yǎng))。
四、行政主管職責
1、組織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yǎng)廠家;
2、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3、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五、維修與保養(yǎng)
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yǎng)。
六、車輛維修保養(yǎng)程序
1、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yǎng)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2、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項目進行現(xiàn)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并簽署意見;
3、行政主管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項目詢價,按照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yǎng)廠家與維修保養(yǎng)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5、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yǎng);
6、車輛維修或保養(yǎng)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7、車輛在維修或保養(yǎng)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yǎng)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xù)。
8、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車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xù)。
9、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yǎng)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七、費用報銷
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1)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的;
2)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4)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yǎng)的;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費用報銷時,行政主管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guī)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駕駛規(guī)定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八、其它
1、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1000元/年·車發(fā)放;
2、車隊隊長崗位津貼(300元/月)。
3、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2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guī)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動,發(fā)現(xiàn)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xié)商。
第10條 根據(jù)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tǒng)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jié)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jù)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tǒng)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jù)維修規(guī)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guī)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tǒng)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fā)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guī)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guī)定發(fā)生沖突時,自本規(guī)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guī)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3
一、租賃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辦事處)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二、租賃車輛須與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條件為:
1、車輛必須具備牌照以及相關的所有證件,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zhí)照。
2、駕駛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駕駛員須取得道路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從業(yè)資格證;
4、經公司(辦事處)組織對駕駛員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辦事處)租賃車輛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為我司人員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交通服務。
2、敦促駕駛員應每月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性能以及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3、敦促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xù)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用戶和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yè)、個體業(yè)戶(以下簡稱經營者)及其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出租汽車,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戶意愿提供客運服務或者車輛租賃服務的客車??瓦\服務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運送服務,并且按照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車輛租賃是指向用戶出租不配備駕駛員的客運車輛,并且按照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區(qū)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
第四條市公用事業(yè)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區(qū)客運出租汽車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本市城區(qū)出租汽車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公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區(qū)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價、技術監(jiān)督、城建、規(guī)劃、稅務、環(huán)保、財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xié)同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yè)發(fā)展應當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計劃,并根據(jù)實際需要,對客運出租汽車行業(yè)發(fā)展規(guī)模、數(shù)量和車型實施宏觀控制。市公用事業(yè)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jù)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和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客運出租汽車的發(fā)展規(guī)劃以及客運出租汽車的數(shù)量、乘降點及停車場(站)的年度發(fā)展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yè)應當實行統(tǒng)一管理、合法經營、公平競爭、方便群眾的原則??瓦\出租汽車的營運定額和稅費標準,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市公用事業(yè)行政管理部門、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管理,秉公辦事,依法維護經營者、乘客、用戶和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經營資質管理
第八條本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經營者所取得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正式營運半年后,經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批準,方可有償轉讓。經營權使用期滿,由市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瓦\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使用期限、有償出讓、轉讓的方式、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guī)定數(shù)量和質量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停車場地和經營場所;
(三)有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管理人員和駕駛員;
(四)有與經營方式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
第十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個體業(yè)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停車場地;
(三)有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駕駛員;
(四)符合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
第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常住戶籍或者暫住證;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滿2年以上;
1、出租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法則,安全駕車,遵守員工手冊,遵守出租車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愛惜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經常檢查汽車的主要部件,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
3、出租車司機應每天抽時間對車輛進行清洗、加油,保持車輛衛(wèi)生。
4、出租車停放時應注意安全,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以防車輛被盜。
5、出租車時間因為工作時間的特殊性,應合理安排時間休息,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6、對乘客要熱氣、禮貌、說話應文明大方,乘客談話時,除非乘客主動搭話,否則不準隨便插嘴。
7、對該城市的地理熟悉,能滿足顧客的要求。
8、要勤勞工作,因為每個月出租車要扣除相應的費用,還有油、氣的成本。
9、提高自身素質,端正服務態(tài)度,提高服務質量。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5
一、車輛養(yǎng)護制度
(一)每日例行養(yǎng)護制度:
1、檢查外觀從左前門起,看看全車漆面有否新的劃傷;玻璃狀態(tài)、后視鏡、前后車燈的狀況等。
2、目視四個輪胎的胎壓情況。如果某一輪胎胎壓低,應及時補充并查明原因。
3、目視車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跡。一旦發(fā)現(xiàn)有,應查明原因修復后再行駛。
4、進入駕駛室,啟動馬達著車后,需要觀察儀表盤上指示燈的工作情況,有無警告燈閃爍或常亮。
5、檢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檢查轉向信號燈工作是否正常。
7、在啟動過程中和著車后,發(fā)動機是否有異常聲音。
8、檢查空調是否制冷、有無異常聲音。
9、檢查車內、外衛(wèi)生,是否干凈,有無異味。
10、行進檢查,行車前,應先踩幾下剎車踏板,感覺剎車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技術狀況,根據(jù)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12、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二)每周例行養(yǎng)護制度
1、檢查機油油面的高度。檢查的條件:發(fā)動機水溫需要達到80°C以上,使發(fā)動機不運轉,車輛處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鐘后,拔出油尺,用干凈的針織布或棉絲將其擦拭干凈后,再將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檢查其油面的位置。
2、檢查其它各種液面的高度,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解決。
3、檢查備胎的氣壓情況,標準氣壓值見油箱蓋處。一般情況下,轎車的輪胎氣壓一般為2.3-2.5巴,備胎2.5-2.9巴。具體數(shù)值需參照主機廠的要求。
4、檢查全車外部的燈光情況,特別是后部剎車燈,如有燈泡不亮,應及時更換。
5、以上養(yǎng)護必須在每周檢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預防,避免病重麻煩多。
6、技術狀況,根據(jù)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7、及時排除異常情況。
(三)每月例行養(yǎng)護制度
經過一個月的行駛,在每周的檢查基礎上,需要增加以下幾個方面的檢查。
1、皮帶的檢查。有無裂紋、松緊,如出現(xiàn)裂紋應及時更換。
2、發(fā)動機的密封性。主要檢查發(fā)動機表面有無滲漏現(xiàn)象。
3、目視水箱與冷凝器間是否有臟物堵塞。特別在夏季,如果其間隙中有贓物,將會影響到空調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壓縮空氣進行清理。
4、檢查雨刷條的清潔程度和噴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風擋時,發(fā)現(xiàn)雨刷片刮不干凈時,需盡快更換雨刷片。
5、檢查所有輪胎的氣壓,包括備胎。
6、檢查輪胎的花紋深度及磨損情況。輪胎花紋的磨損極限深度為1.6毫米,輪胎胎面應磨損均勻,如出現(xiàn)偏磨或者磨損異常,需要到維修站進行檢查和調整,磨損嚴重,需更換輪胎。
7、檢查電瓶裝頭表面是否有腐蝕物,如有白色或綠色污染物,用熱水沖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裝頭進行清潔。
8、檢驗員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向值班領導匯報汽車技術狀況,根據(jù)情況提出報修項目。
9、及時排除、修正異常情況。
(四)強制養(yǎng)護制度
1、保養(yǎng)空氣濾清器
每行駛3000公里要進行空氣濾清器的保養(yǎng),拆開空氣濾清罩的蓋子,取出濾芯查看,如臟得不厲害,用一小棍子輕輕敲敲濾芯撣去污垢即可,如臟得很厲害,就要換新的濾芯了。
2、更換機油
每行駛5000公里要更換機油。
3、四輪定位
當車輛行駛時出現(xiàn)轉向發(fā)沉、發(fā)抖、跑偏、不正、不歸位、漂浮、顛顫、搖擺或輪胎單邊磨損、波狀磨損、塊狀磨損、偏磨等不正常的現(xiàn)象時,就必須進行四輪定位。
4、剎車皮更換
車輛行駛2—3年,要更換新的剎車皮。
5、更換燃油泵
車輛行駛2—3年,要清洗或更換燃油泵。
6、正時皮帶更換
車輛行駛7—10萬公里,要更換正時皮帶。
7、其他
車輛行駛4年后,車內的各種橡膠管老化、硬化,漏機油、漏水的問題就會出現(xiàn)。要及時更換這些橡膠管。5年左右車的水箱被化學物腐蝕,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時更換。
二、待租車輛標準規(guī)范
1、一格
待租車輛必須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準
時間準:準時、準確的把車送到客戶手上。
3、三齊
證件齊:待租車所有證件要齊全有效(行駛證、購置證、養(yǎng)路費證、營運證等)
備件齊:待租車所有備件要齊全、完好(備胎、輪胎套筒、千斤頂、防盜鎖、滅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燈光齊:前大燈、遠近燈光、轉向燈、剎車燈、防霧燈、應急燈、車內燈。
4、四無
無故障:待租車機械性能、操作系統(tǒng)沒有故障存在。 無殘缺:待租車外表、車內、車門沒有損壞、脫落等現(xiàn)象。
無劃痕:待租車外觀沒有明顯劃印痕跡。
無異味:待租車廂內沒有其它難聞的氣味。
5、五清
車身清潔:待租車外觀清潔明亮(前后擋風玻璃、左右倒車鏡、左右車門、輪胎、輪轂干凈)
車廂內部清潔:待租車座椅、靠背、腳墊、扶手、安全帶、行李箱清潔干凈。
發(fā)動機清潔:待租車發(fā)動機外表必須清潔干凈。
儀表盤清潔明亮:待租車儀表盤必須清潔、明亮沒有灰塵。
隨車工具及備胎清潔:待租車的隨車工具、備胎清潔、干凈、沒有油污。
三、車輛出勤管理制度
(一)租賃車輛發(fā)車管理
1、保證所有營運車輛符合待租標準、處于待租狀態(tài)。
2、接到發(fā)車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確認發(fā)車時間、地點、車型、價格、押金、客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從接待部領取所發(fā)車輛的鑰匙、證件、租車合同、驗車單等手續(xù)。
4、主動與客人取得聯(lián)系,進一步確認發(fā)車時間、地點、車型、價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做好驗車、發(fā)車準備。
6、見到客人后,主動向客人問好,并檢查客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來程機票或其他有效證件。通過GPS監(jiān)控中心核對客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請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電話號碼,以進一步確認客人身份。
7、與客人一起驗車。
A、詳細查驗車輛的外觀,從車體油漆、部件、裝飾、燈罩到底盤和輪胎,傷痕的長度、面積、部件的數(shù)量等,都要在驗車單上做詳細記錄。
B、查驗車內飾、部件的完好情況,并記錄。
C、發(fā)動汽車,查驗儀表盤的各項顯示,記錄公里數(shù)、存油量、機油表、水溫表等各項數(shù)據(jù)。查驗燈光、空調、雨刮器、音響、剎車、電動門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給客人講解并示范該車的各項操作:空調、燈光、天窗、音響等。
E、打開發(fā)動機蓋,給客人講解并示范如何檢查和添加水、機油。
F、簽定租車合同,收取押金。
H、給客人安全駕駛的提示和建議。
I、幫助客人解決其他問題。
8、發(fā)車完畢后,第一時間將租車合同手續(xù)、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發(fā)車情況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訴接待部值班人員。
(二)租賃車輛收車管理
1、接到收車信息后,及時與將要還車的客人取得聯(lián)系,確定還車時間、地點、租金計算辦法等內容。
2、在租賃結算單上填好已知的收費項目和應收款金額,準備好租車合同、應退款項、違章保證金收據(jù);安排車隊人員負責收車,要當面向收車人交待清楚收車時間、地點、客人聯(lián)系方式、租金結算等事宜。
3、收發(fā)車人員見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問好,感謝客人選擇任我行公司的車輛。
4、認真檢查車輛外觀、內飾、發(fā)動機、油量、里程等,并詢問客人該車在運行中存在哪些問題或故障隱患,并做好車輛狀況的詳細記錄。
5、根據(jù)油量、公里數(shù),計算超油費、超公里費;并填入應收款項目。
6、如果有車損,要及時報告車隊隊長,根據(jù)車損情況,確定客人賠償金額;嚴重車損或有爭議的要及時到修理廠定損或報保險公司。車損情況及處理辦法都要記錄在驗車單上。
7、收車人必須在結算單上填寫應收款項、應退款項、退還押金,并在收款人欄簽名。
8、收車結束及時將合同單、車輛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員審查合同手續(xù)、結算單、證件、鑰匙,在收發(fā)車單上登記時間、車況,并簽名。完結后將車輛鑰匙、證件交專管員保管。
A、有故障的車輛,收車人員應詳細登記并向車管責任人報告故障情況,由車隊另行辦理送修手續(xù)。
B、車內外不清潔的車,在交回租車合同手續(xù)后,由收車當事人負責送洗。
(三)帶駕租車
1、配司機的租車業(yè)務,要開據(jù)‘營業(yè)派車單’,詳細注明用車時間、租金、服務費、用途、結算辦法等。
2、所有出車業(yè)務都要填寫發(fā)、收車登記表。
3、帶駕租車業(yè)務結束后,根據(jù)營業(yè)派車單和實際還車時間,結算租金,并做好詳細的登記;填寫當日報表、派車單駕駛員聯(lián)作為憑證,隨日報表一起交財務部門。
4、檢查證件、車況、鑰匙,并在收發(fā)車登記表上驗收登記。
(四)公務用車
各部門因業(yè)務需要的公務用車,需本部門向公司領導申請,說明用車事由、時間;并由接待部開具派車單,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發(fā)放車鑰匙和證件。
(五)跟蹤管理
1、密切關注并掌握每一臺已出勤車輛的情況。
2、出場超過三天的車輛要主動與駕車人聯(lián)系,詢問車輛性能和狀況。
3、每天通過GPS查詢車輛的位置。
4、做好跟蹤服務和溫馨提示。
5、幫助解決駕駛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六)道路救援
1、車隊每天24小時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機。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馬上與客人確認需要救援車輛的車號、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基本情況。
3、將事故信息反饋給車隊主管領導,車隊主管領導根據(jù)事故發(fā)生的情況,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4、車隊無法處理的情況,就通知修理廠到現(xiàn)場救援。
5、到達現(xiàn)場后,首先安撫客人,根據(jù)事故的現(xiàn)場情況確定報警、報保險公司。
6、盡量給客人提供替換車輛,費用的結算嚴格按照租車合同執(zhí)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書面記錄。
四、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一)車輛維修遵守“先申請,后修理”的原則
1、車輛管理人員要對自己管理的車輛做好詳細的檢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到底出現(xiàn)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這個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幾種解決辦法?
第四、你認為用那種方法合適?
2、填寫故障登記表,并報車隊領導核查,并確定解決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廠的,要填寫“維修申請單”,送修理廠檢查。
4、由兩個以上的修理廠提供維修方案和報價單,報送車隊領導審核;維修總費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車隊領導批準并簽字確定;維修總費用在200元以上的,車隊領導必須書面報公司領導審核。
5、緊急情況,車隊領導不在場的,需有兩名以上的車管人員簽字,并將維修方案和報價單直接報公司領導審核。
6、每輛車送修前,必須查閱該車歷史的修車記錄,查對本次故障是否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或相關,是否還在保修期內;如果和原來的修理項目相同、相關,或還在保修期內,就由原修理廠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配件。
7、記錄送修時間,并通知接待部該車預計修復日期。
(二)車輛修復后的出廠檢查
1、車輛維修完畢后要認真檢查,保證徹底修復完成;
2、由車管員和車隊領導對該車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記錄詳細的出廠日期、公里數(shù)、維修項目、配件單、結算單、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車輛通過驗收回到公司后,車管員將〈維修申請單〉、〈結算單〉交公司領導審核。審核通過后,結算單一式兩份,原件交財務部門審核,附件和〈維修申請單〉一并存入該車的維修檔案。
(三)保險理賠。
1、需要做保險理賠或可以做保險理賠的車輛,一定要進行保險理賠。
2、為保證修車質量,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要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
五、證件、檔案及年審管理制度
1、保證所有車輛的證件、手續(xù)齊全、有效。
2、為每輛車單獨建立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照片、發(fā)動機拓號、車架拓號、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證、保險單、營運證等所有相關手續(xù)。
3、為每輛車單獨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的詳細檔案。包括:每天的車輛檢查養(yǎng)護記錄、車輛維修申請單、維修結算單、單車修理項目和費用的統(tǒng)計表。
4、所有車輛都要有備用鑰匙,并妥善保管。
六、駕駛員管理制度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負責對自己所分管的車輛進行日常例行檢查、養(yǎng)護和強制養(yǎng)護,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每天抽適當時間檢查自己所管理的車輛,并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并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值班領導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超過200元的維修項目車隊要報公司領導書面批準,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禁止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路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接聽電話文明用語。
9、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駕駛員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違章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甲方責任,車輛損壞視情節(jié)須要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12、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3、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4、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15、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之部門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應立即到部門負責人處報到。
16、駕駛員對車隊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執(zhí)行。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部門負責人反映。
17、駕駛員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部門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8、不論什么時間,駕駛員身上必須攜帶移動通訊工具(手機,小靈通等),必須每天24小時開通。對公司呼應隨時接聽。
19、用車完畢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或開回家。
20、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1、司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300元。
22、加油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當日填報審核,由車隊每周統(tǒng)一報報銷。
23、車隊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一次,將考核等級作為月度和年度年終獎金的依據(jù)。
24、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xiàn)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對工作怠慢沒有責任心、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除名處理。
車輛租賃公司規(guī)章制度篇6
1、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已使用年限不超過三年。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并將車輛的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保險及駕駛證復印一份至園內存檔。出租方需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xù)有效。
2、駕駛員需持駕駛證c 照,并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3、駕駛員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日清潔、日檢查、自費檢修,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兒時必須空調開放。以上違例一次扣10元。
4、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幼兒園使用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幼兒園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車輛出現(xiàn)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幼兒園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5、在租賃期內,非因幼兒園原因,車輛發(fā)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6、駕駛員應當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確保幼兒上車后的安全。嚴禁帶病、酒后、疲勞駕駛,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辭退。
7、幼兒接送專車每周一至每周五早6:10——8:00接幼兒來園,晚4:40準時發(fā)車。遲到一次扣10元/次。
8、駕駛員出車時代表園所形象,應注對待家長態(tài)度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遵守園內管理制度。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盡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關的解釋,避免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如對家長出言不遜,造成不良影響,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元。駕駛員還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家長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9、每月10日(工資發(fā)放日)中午12:40召開駕駛員會議,駕駛員必須到會,不到會則扣除10元/次。
10、原則上車輛應購買全保,如果不購全保,在營運過程中出現(xiàn)的車輛損壞,交通事故,園所概不負責。
11、原則上駕駛員不能請假,如需請假,委派的駕駛員工資由原駕駛員自行負責。委派的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c 照,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責任心強,并得到園長批準。對連續(xù)缺勤3天以上的駕駛員,可予以辭退。
12、幼兒園會每車委派一名跟車教師協(xié)助管理車上幼兒。車輛從入園起,駕駛員即在車上維護車內安全,不得離開車輛。駕駛員有義務對跟車教師及幼兒進行行車安全知識以及如何防止幼兒對車輛造成損壞的知識進行培訓。接送完畢,駕駛員必須對園車進行清理,避免幼兒躲在車上等意外情況發(fā)生。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行為,駕駛員和跟車老師要及時制止。在行車過程中幼兒對車輛造成的損壞,園所概不負責。
13、幼兒園每月1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發(fā)放租金給出租方,租金由雙方談妥,其中包括汽油費、司機勞務費,此外,幼兒園不再承擔其它費用。如幼兒園不再承租車輛,則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shù)付給出租方租金。
14、車輛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15、每月設安全獎30元,如果做到出車不違反園內制度,無大小安全事故,則全額發(fā)放。
16、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實施,陽光寶貝幼兒園保留對此制度的解釋和修改權。